
未來2年打造一批消費中心城市!江西發文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全球贛商網訊 贛商全媒體記者游嘉隆報道:近日,江西省商務廳印發《江西省培育建設消費中心城市實施意見》,提出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指標體系(2022-2024年),旨在培育建設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集聚力和輻射力的消費中心城市和消費目的地,助推江西省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指標體系(2022-2024年)主要適用于南昌市、贛州市、九江市、上饒市、宜春市培育建設消費中心城市,期限為2022-2024年。2025年初,江西省促進商貿消費提質擴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對以上五市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并鼓勵江西其他設區市對標對表此指標體系,打造各具特色、充滿活力的消費目的地。


指標方面,分類別看,消費設施類權重占25%、消費供給類權重占20%、消費主體類權重占20%、消費指標類權重占15%、消費環境類和消費政策類權重各占10%。
其中,南昌市、贛州市、九江市、上饒市和宜春市五地市共同要求有,消費設施方面打造省級示范商業街區和省級高品質夜間經濟街區各1條以上、新增1個以上國家4A級以上旅游景區;消費供給方面新引進投資10億元以上商貿項目3個以上、打造1條以上省級高品質美食特色街區、打造1個以上本地促消費活動品牌;消費主體方面凈增限額以上商貿企業600家以上、新培育年銷售額50億元以上的批發企業1家以上、新培育年營業額億元以上的住宿龍頭企業和餐飲龍頭企業各1家以上。
分地市看,南昌市還要求,打造1-2個具有全國性影響力的核心商圈、新增知名便利店品牌門店不少于50家、培育2家以上年交易額230億元以上的商品(農產品)批發市場、新創建2家以上國家級“綠色商場”、引進知名商貿品牌門店3家以上、引進15家以上中高端消費品進口企業、新培育年銷售額超10億元的零售企業3家以上、新增國家級或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5家以上、新增省級以上重點商貿物流園區(中心)或企業8家以上、每年舉辦或協辦6場以上省級及以上重大消費類活動(會展、商業、文化、旅游、體育等)。